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消防控制室服務采購項目
變更公告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SDZH202409-110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消防控制室服務采購項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09月13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內容:
原內容:“三、獲取采購文件
1、獲取采購文件時間:2024年9月14日09時00分至2024年09月21日17時00分前(北京時間)。
19 | 供應商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| 供應商提交疑問時間:2024年09月22日17:00前; 供應商對采購文件、踏勘現(xiàn)場有詢問或者疑問,需采購人解答或者答疑時,應于2024年09月22日17:00前,選擇直接聯(lián)系代理公司提出疑問,直接聯(lián)系代理公司的,應以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書面文件提出,同時將電子版文件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(fā)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 我代理機構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或供應商提出的問題,決定是否對采購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補充修改,補充文件作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,對所有供應商具有最終約束力。 供應商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提出詢問或者疑問,視為認同采購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內的所有要求,供應商未按照采購文件、解答或者答疑要求報價的,后果自負。 |
現(xiàn)變更為:“三、獲取采購文件
1、獲取采購文件時間:2024年9月14日09時00分至2024年09月23日17時00分前(北京時間)。
19 | 供應商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| 供應商提交疑問時間:2024年09月24日12:00前; 供應商對采購文件、踏勘現(xiàn)場有詢問或者疑問,需采購人解答或者答疑時,應于2024年09月24日12:00前,選擇直接聯(lián)系代理公司提出疑問,直接聯(lián)系代理公司的,應以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書面文件提出,同時將電子版文件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(fā)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 我代理機構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或供應商提出的問題,決定是否對采購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補充修改,補充文件作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,對所有供應商具有最終約束力。 供應商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提出詢問或者疑問,視為認同采購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內的所有要求,供應商未按照采購文件、解答或者答疑要求報價的,后果自負。 |
三、其他補充事宜:無。
四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
地址:山東省聊城市
2.招標代理機構信息
名稱:山東眾合項目咨詢有限公司
地址:聊城市華建一街區(qū)商業(yè)辦公樓九棟五樓
聯(lián)系方式:15552142825/15315770811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聯(lián)系人:葛經理/唐經理
聯(lián)系方式:15552142825/15315770811
發(fā)布人:山東眾合項目咨詢有限公司
發(fā)布時間:2024年09月18日